台灣新聞通訊社-外甥女報恩 聲請被收養照顧「生病阿姨」

台南一名女子從小被阿姨協助撫養長大,今年初阿姨生病住院,女子為照顧阿姨,向法院聲請被收養獲裁定核可。(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台南市一名女子安妮(化名)從小出生在貧窮家庭,被父母認為是多出來的,原要把她送人收養,阿姨捨不得伸出援手幫忙,從小安妮的學費、生活費、長大後買車的錢都是阿姨幫忙她。今年初,阿姨生病住院,安妮因不是女兒,沒辦法妥善照顧,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被收養,她的母親也證實是妹妹幫她養女兒長大。法院裁定從今年5月22日起,安妮正式成為阿姨養女。

安妮與阿姨一同向法院聲請指出,她從小到目前長大成人出社會工作,都是因為有阿姨的照顧,她唸國小時,父母離婚後,父親從來沒有照顧過她,她跟著媽媽生生活,實際上從小把她養大的人是阿姨。

安妮說:「從小我媽媽生我時,我就是多出來那個,學費、生活費都是阿姨給我媽媽,本來媽媽要把我送出去,是阿姨捨不得,後來我的學費、買車的錢都是阿姨照顧我,但是現在阿姨在醫院,我卻沒有辦法照顧處理她」。

為達成安妮的心願,安妮的母親到法院證實,「因為安妮小時候我們養不起,都是我妹妹一直幫我,現在我妹妹生病,希望她可以趕快好起來。」向法院表示她同意讓妹妹收養安妮。與妻子離婚後,從小未撫養安妮的生父,也向法院以書面陳報出養同意書,表示同意由前妻妹妹收養親生女兒。

台南地方法院認為,安妮的阿姨收養動機單純,且無其他情事可認違反收養目的,參以安妮與要收養她的阿姨2人間有長期共同生活、陪伴與互相照料的事實,雙方已建立宛如母女般的情感依附關係,因此本件收養符合必要性與正當性,自應予認可,裁定安妮確定為阿姨的養女。

2026/05/29 12: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900226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