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役男阿俊(化名)不滿當兵3個月期間遭到不合理對待,包括被要求反覆剃頭、上宗教課程、個資疑外洩,列出國軍5大罪狀,提告要求陸軍司令部國賠17萬餘元。桃園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國軍紀錄要比一般人更嚴格,基本權利在軍中受到限縮實屬合理,原告請求皆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確定。
不爽一直被剃頭 控告陸軍司令部
根據判決書,阿俊是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入伍服常備兵役,先後待過陸軍257旅和206旅,但短短3個月的役期,卻讓他自覺受到不合理待遇,控告陸軍司令部國賠。
阿俊主張,入伍前就剃好3分頭,但服役期間又多次被要求剃髮,軍方侵害他的財產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法益,光這部分求償剃髮支出332元,及非財產損害11萬2728元。
逼上生命教育課 心靈飽受折磨
阿俊還指控營區安排生命教育課程,講師不僅發送新約聖經,傳授「男性精子奮力上游競爭、強調異性結合」等性別刻板印象言論,甚至在課程尾聲要求唱詩歌。阿俊覺得受驚,心靈飽受折磨, 要求賠償4萬9000元。
此外,阿俊提到部隊吸菸區設在餐廳鋼棚下,害他被迫吸二手菸;只發運動短褲與長褲,未提供換洗機會;他也質疑軍中長官將新兵個資交給同梯處理,導致個資暴露。
求國賠17萬餘元 法官全打臉
阿俊洋洋灑灑列出國軍5大罪狀,共要求國賠17萬餘元。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陸軍司令部反駁指出,嚴格的服務儀容是為了肅整軍容與部隊紀律,生命教育課程是給予官兵身心調適,一切都符合規定。至於個資問題,經調查幹部已自請申誡處理,不當並非不法。
法官則指出,國軍紀律與管理的確必須比一般人更嚴格,基本權利在軍中受到一定程度的限縮實屬合理,雖然軍中人權與紀律平衡仍有持續討論與調整的空間,但阿俊的指控,在法律上均難認有據,判決駁回,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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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1:2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6980&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