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女子在百貨公司廁所內意外產下死胎,事後竟與男友將胎兒裝袋並「種」入盆栽掩埋,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遺棄屍體罪,將這對情侶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台中1名女子與男友在百貨公司廁所內意外產下死胎,事後竟將胎兒裝袋並「種」入盆栽掩埋,隨後因盆栽不斷滲出「屍水」擔心曝光,又將盆栽移往公園深埋。這起離奇的棄屍案經法院審理後,台中地院依遺棄屍體罪,將這對情侶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判決指出,這對情侶女方在民國114年2月發現懷孕。同年6月16日下午,兩人在台中老虎城(Tiger City)購物中心逛街時,甲女突因劇烈腹痛,在地下1樓女廁內產下1名女嬰。
甲女發現嬰兒沒有呼吸心跳且無哭聲,認定為死產。兩人心慌之下,由乙男向清潔人員索取垃圾袋,甲女則在廁所內清理血水,將死胎裝袋後帶離現場。兩人隨後搭公車前往三義兒童公園,待甲女產出剩餘胎盤後一併裝入袋中。
當晚9時許,兩人回到甲女位於南屯區的住處,竟異想天開將胎兒埋入一只空盆栽中並用土覆蓋,放置在社區中庭。但4天後盆栽竟開始不斷流出屍水。兩人擔心惡臭與液體會引起鄰居懷疑,遂於當日上午11時將該盆栽搬往春社公園深埋。
這起案件直到甲女因產後腹痛難耐,由母親陪同就醫,經醫院與家暴防治中心察覺異狀通報警方後,才揭開這起駭人的盆栽藏屍案。警方隨後在公園挖出遺骨,並經法醫研究所鑑定確認死因。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被告二人身為父母,在面對生命終結時,未依循習俗妥善埋葬遺體,反而恣意棄置,嚴重欠缺對生命之尊嚴與尊重。考量兩人坦承犯行、過去無前科且已知悔悟,最終依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各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26/05/28 12:2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251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