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三立電視台外試圖要引爆瓦斯桶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資料照)
46歲陳姓男子為了表達政治訴求,去年10月29日下午2時30分許,在台北市內湖區三立電視台前方廣場,攜帶瓦斯桶並點燃野營火把抗議,他甚至刺破瓦斯桶封膜且揚言要炸總統府,隨後遭趕來的警消人員當場壓制。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恐嚇公眾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檢警調查發現,46歲陳男因為不滿特定政黨,開車載著瓦斯桶、火把、抗議看板及布條前往電視台大樓。他向現場的電視台人員恫稱要尋找董事長,接著將瓦斯桶的轉蓋封膜刺破,當眾大喊「本來要炸總統府可不可以」,並持打火機點燃野營火把,作勢要引爆瓦斯桶。所幸員警與消防局人員立刻上前將他壓制,並迅速澆滅已點燃的火把,未釀成重大災害。
士林地檢署認為陳男明知電視台大樓是職員辦公場所,在該處作勢引燃瓦斯足以引發大眾恐慌,因此依恐嚇公眾罪嫌將他提起公訴。陳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不用理性和平方式抒發理念,竟用激烈危險手段強迫大眾聽取政治訴求,實屬不該,依法予以判刑,並沒收扣案的瓦斯桶、打火機及野營火把,可上訴。
2026/05/28 12:4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265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