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愛車停公園旁停車格遭風災吹倒樹木砸毀,請求國賠,嘉義地方法院駁回。(本報資料照)
去年丹娜絲颱風重創嘉義市公園及街道樹木,陳姓男子將車子停放在短竹公園旁停車格,遭颱風吹折的樹幹砸毀,大雨灌入車內毀壞導航音響設備,提訴國家賠償遭嘉義地方法院駁回。可上訴。
陳男主張,短竹公園是嘉義市政府設置管理的公共設施,園內樹木從斷裂處色澤不一研判可能早已染病弱化,因丹娜絲颱風深夜來襲吹折枝幹,毀損他停放在公園旁停車格內的車輛,也毀損車內的導航音響設備,請求市府賠償汽車修理費及設備損壞費用,共23萬5000元。
法院判決指出,嘉義市政府曾指派受過樹木風險評估專業課程的管理員巡查,並針對斷枯枝、倒塌、傾斜等瑕疵,製作詳細的工作檢查紀錄。
市府的佐證資料,除了颱風警報停班及中秋假期外,管理人員幾乎「按日巡查」,密度極高;且承包廠商定期出動人員機具進場維護並攝影存證。
法官認為管理人並非明顯不適任,維護作為無懈怠,符合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至於樹木是否染病弱化,無法單憑照片外觀直接判斷。
法官認定,這起事故是大樹遭颱風吹襲斷裂,屬不可抗力之天災,既然市府在公共設施的管理上已盡到善良管理人之責任、並無任何欠缺,即不符國家賠償法的要件,因而駁回。
2026/05/27 14: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700265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