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籠草植株。(檢方提供)
豬籠草商品標籤。(檢方提供)
豬籠草植株近照。(檢方提供)
屢罰不怕!江姓男子屢次從國外違法輸入植物遭罰,去年底才因在托運行李中夾帶植株遭判刑4月,未料今年4月竟又故態復萌,自馬來西亞夾帶85株、具感染「穿孔線蟲」高風險的豬籠草闖關,桃園地檢署痛批江為牟取商業利益罔顧台灣生態,依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馬來西亞為「穿孔線蟲」疫區,而全株狀態的豬籠草正是穿孔線蟲的寄主,依法列為禁止輸入的檢疫品項,江男卻無視禁令,於今年4月11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植物展上,花費新台幣2萬元向賣家購入高達85株的豬籠草活植株,並於13日全數塞入託運行李中企圖夾帶入境,所幸經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與台北關在桃園機場及時攔截發覺,交由航警局移送法辦。
承辦的桃檢民生專組檢察官崔宇文查出,江男根本是「走私植株老手」,他在109年至112年間,就曾分別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國,以旅客攜帶或快遞等方式,違法輸入豬籠草、不明種子及附帶介質的石松等物,多次遭相關單位行政裁罰,去年3月,他再度因託運行李夾藏植株遭逮,並於同年12月31日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
檢方痛批,江男甫遭判刑確定,竟於短短幾個月內再度犯案,顯見完全是基於商業利益多次蓄意闖關,罔顧國內環境生態安全,毫無悔意且惡性重大,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求處重刑。
桃園地檢署呼籲,民眾違法輸入活體植株,極易導致國內爆發新病害或引進外來入侵種,屆時國家需耗費龐大經費進行防治與撲滅,嚴重衝擊我國農業生產。進口植物務必依規定申辦檢疫,切勿心存僥倖,檢方將持續與防檢署、海關等單位密切合作,嚴查不法,共同維護台灣生態與農業經濟。
2026/05/27 09:5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700146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