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風暴持續延燒,三人調查小組成員李德維26日曝光馬英九大姐馬以南的簡訊,稱對方傳訊息金溥聰,「如果你不停止傷害英九,我們立即向法院聲請馬英九的輔助宣告,並公開你對馬前總統的挾持與利用…不如宣告他有病」。黃帝穎律師指出,李德維唸馬以南簡訊內容有二大法律謬誤,扭曲輔助宣告且搞錯馬英九的證人或被害人身分。
黃帝穎律師今(27)天對此事表示,李德維在節目上稱馬以南傳給金溥聰訊息提到「站在家人保護弟弟的立場,如果你不停止傷害英九,我們立即準備向法院聲請馬英九的輔助宣告,並公開你對馬前總統的挾持與利用。比起司法檢察來起訴審訊他幾年,不如宣告他有病」。金溥聰嚴正駁斥未曾收到此訊息,並稱將採取法律行動。
黃帝穎律師說,暫且不論李德維唸的馬以南訊息從何而來,就訊息內容明顯有扭曲輔助宣告及馬英九證人或被害人身分等二大法律謬誤。
1.馬以南對馬英九聲請輔助宣告不是聲請就生效,何況馬以南很可能敗訴
馬英九錄影自證語言及書寫能力,更聲明未同意馬以南,所以馬以南無法提出馬英九的精神鑑定,聲請輔助宣告很可能被裁定駁回,可見李德維唸的簡訊明顯謬誤,不是聲請輔助宣告就生效,更不是被聲請就代表有病。
家事事件法規定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法院審理依據鑑定,該鑑定應有精神科專科醫師或具精神科經驗之醫師參與並出具書面報告。
馬以南對馬英九聲請輔助宣告,就必須提出精神科醫師鑑定書面報告,但馬英九已拒絕協同,北院今年在類似馬英九案的輔助宣告聲請,因被聲請輔助宣告人拒絕精神鑑定,也具狀表明駁回聲請意思,法院裁定駁回輔助宣告聲請。
2.馬英九是證人或被害人,就算馬被輔助宣告也不影響刑事偵查
馬英九基金會日前大動作記者會,金溥聰出示蕭旭岑拿錢照片,卻沒有入帳紀錄,狠打臉蕭聲稱「沒碰錢」說詞;馬英九基金會委任律師更指出,財團法人成員在外收受捐款,但卻未依規定入帳,反而自行挪用或自行處分,就有構成刑法上背信或公益侵占的嫌疑。
不論馬英九是否被輔助宣告,都不影響馬英九基金會遭侵占背信的刑事偵查,就算馬被裁定輔助宣告,也如同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見聞犯罪的作證一樣,還是可以證人身分作證基金會遭背信及侵占的被害歷程。
黃帝穎律師重申,李德維唸的簡訊搞錯馬英九的證人或被害人身分,更扭曲輔助宣告的法律效果。
2026/05/27 08:2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584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