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姓男子持刀刺死人被判刑12年。(中時資料照片)
民國109年台北市發生一起因毒品買賣衍生的凶殺案,男子朱寶寅找買大麻卻連續兩次放鴿子,後來被賣家找上門,居然想先發制人,約賣家見面後,他持摺疊刀猛死對方,最高法院考量他向死者家屬致歉,達成和解、給付賠償金完畢, 依殺人罪判刑12年定讞。
檢方指控,朱男原本透過通訊軟體找上蘇姓男子,約定以29萬元購買200克大麻,但是連續2天都放蘇男鴿子,身為蘇男毒品上游的死者林男相當不爽,要求蘇男找出朱男給個交代。蘇男於是找上朱男萬華老家,拍了張朱父的照片傳給朱男要求出面,朱男擔心被尋仇,於是和弟弟共謀先發制人。
109年10月5日凌晨,朱男謊稱已準備好錢約死者見面交貨,卻透過朱弟找了8名皆20歲上下的朋友,一部分先躲在萬華長順街水門廢棄車道旁的草叢和樓梯,另一部分則留在車道外的車上等候。待死者一行6人陸續乘車抵達,並上前質問朱男為何爽約?此時其餘埋伏的人從一旁跳出,與車道上的人會合,包圍林男一行持球棒痛毆。
由於朱男人多勢眾,林男一行人不敵潰逃,但過程中朱男竟持預藏的折疊刀朝死者左胸、左腹猛刺10多刀,用力之大連死者心臟直接被刺破,送醫後不治死亡。
高院更一審考量朱男與被害人素昧平生,僅因與被害人交易大麻過程中產生不快,竟對被害人捅刺多刀後致其死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及手段實值非難,斟酌他犯罪後僅坦承傷害致死行為,始終否認有殺人犯意,及事後就其所為向死者家屬致歉,達成和解、給付賠償金完畢之犯罪後態度,判刑1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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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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