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民航局力推無人機物流常態作業 24條廊道擴大應用

民航局長何淑萍於無人機物流作業輔導會議中致詞。(民航局提供/陳祐誠台北傳真)

發展無人機物流已是國際趨勢,國內經過多年試辦,已累積24條物流廊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日邀集中央與地方政府代表,希望在風險控管基礎下推動物流實務作業,民航局長何淑萍希望各界能有更多的回饋,讓法規完善的過程裡,納入更多的參與。

台灣已經廣泛將無人機運用於空拍、監測、農噴、災害搜救等多元領域,而無人機物流運用,也成為政府機關及業界持續關注議題。

民航局今召開「無人機物流作業輔導會議」,聚焦物流作業導引與手冊撰寫、物流無人機檢驗、廊道空域評估3個面向。除讓各界瞭解如何在風險管控基礎下推動無人機物流實務作業,也希望各級政府瞭解無人機物流作業相關規定後,可選擇適當地點試辦物流作業,累積更多實務經驗並擴大應用。

民航局指出,目前無人機物流還在起步階段,過去幾年,經民航局核准的物流案例共有10案,累計運用了24條無人機飛行廊道,地點遍及桃園與新竹山區、嘉義市區、屏東、花蓮、離島小琉球等,運送物品包含郵政、民生或醫療用品。後續衛福部與業者合作執行的無人機偏鄉醫療運送計畫,也在民航局、衛福部與業者協同合作下,預計將從花蓮擴大至新竹部分醫院推動辦理。

何淑萍表示,這些廊道慢慢成形後,未來可供更多人運用,而有了固定廊道,航管負擔會減輕,大家申請也就更為便利。民航局接著要做的,就是讓法規更為完善,讓業界在有明確指引下,透過建立安全管理機制、互相協調溝通,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讓無人機產業更穩健的發展。

何淑萍強調,在各級政府對無人機物流運用及實務運作方式有所了解後,民航局預期在配合經濟部無人載具統籌型計畫下,未來將有更多元的無人機物流運用,投入第一線工作。而法規中許多細節都需要各方回饋更多的意見,讓產業發展與法規完善,都能納入更多參與。

民航局說明,未來想要達到常態性商業運轉,不論重量大小,均需完成機體型式檢驗,其中若是使用25公斤以上的無人機,更需通過動力、通訊、飛控、性能等7大系統審查,並須完成50小時試飛後始得投入物流作業,以確保地面安全風險降到最低。

空中風險也是民航局審查重點,民航局已明確定義「載貨廊道」標準寬度為100公尺,針對廊道路徑,民航局建議政府單位於評估推動物流廊道時,儘量避開機場區域、地方政府紅區,並基於實際業務需求規劃廊道路線,將可大幅減少航管作業協調等相關成本,以提升可行性並兼顧作業便利性。

2026/05/26 19:1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6004274-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