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毒駕事故頻傳,基隆市多位議員關切毒駕議題,基隆市警察局長林信雄回應,市警局去年已提出「毒駕累犯肇事聲押」機制,針對未來毒駕肇事累犯致重大傷亡者,警方會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方向來偵辦。圖為26日上午在國道3號基隆隧道口前的毒駕事故。(國道警察局提供/徐佑昇基隆傳真)
近日毒駕事故頻傳,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要求法務部研擬加重刑罰嚇阻,也引起各界討論,基隆市議會26日開議時,多位議員關切毒駕議題。基隆市警察局長林信雄回應,市警局去年已提出「毒駕累犯肇事聲押」機制,並獲得基隆地院及檢調單位認同支持,針對未來毒駕肇事累犯致重大傷亡者,警方會援引刑法「原因自由行為」的不確定故意概念,依殺人罪方向來偵辦。
基隆近日毒駕意外事件頻傳,今早在國道3號基隆隧道口前又有一起毒駕事件,讓市民憂心用路安全。今日議員張之豪、施偉政、鄭文婷、陳宜、郭美秀、呂美玲等多位議員,質詢均針防制毒駕部分,要求林信雄說明警方相關作為。
根據基隆市警察局統計,民國113年基隆警方查獲毒駕件數為66件,114年卻暴增為266件,成長高達4倍以上;今年1至4月與去年同期毒駕件數相比,也增加44件。
林信雄說,市警局去年4月起就執行「閃耀基榮」路檢專案,加強攔查可疑人車並防制毒駕,其中針對全市35 處重要攔截點及縣市交界重要路段實施路檢,維護治安與交通安全。
林信雄指出,在司法防制部分,去年警方也在檢警聯繫會議中提案應執行「毒駕累犯肇事聲押」機制,並且獲院、檢單位認同,支持法理可行性。
林信雄說明,當時研議後決議,毒駕肇事累犯肇事致死者,符合刑法理論「原因自由行為」學理,也就是行為人在自由意思下,故意讓自己陷入精神喪失之狀態,以躲避事後可能的行為罪責,屬於刑法「不確定故意」之刑法概念,故並非過失行為,可以故意的殺人罪論處。
他指出,吸食毒品行為屬於人為可控,而吸毒上路具有一定肇事機率,行為人可預見藥效發作時,容易造成車輛失控,導致人員死傷。若毒駕肇事還累犯,行為人本來就有毒駕肇事的經驗,卻仍「故意」又吸食毒品上路,從刑法法理上應屬於「不確定故意」犯案,已構成殺人罪的要件。
林信雄強調,警方後續已訂定檢核表及作業流程圖發函所屬單位執行,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4名毒駕肇事累犯遭法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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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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