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肇事案件頻傳,據警政署統計,光今年1至4月間,全國就已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未來將與交通部共擬修法,若有吸毒前科和吸毒案例發生時,就禁止其取得駕照,須完成戒治才能取照或換照,藉此禁絕毒駕者上路。
警政署指出,毒駕成因大部分與吸食電子煙毒(喪屍煙彈)有關,一旦駕駛人於駕車時吸食該類電子煙毒,將迅速產生「肌躍症」及「意識不清」等症狀,進而造成車輛失控衝撞。據統計,今年1月至4月共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平均每日查獲40件。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內政部與交通部、法務部及高檢署也同步展開跨部會合作,規劃多項防制政策,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現行犯逮捕。
內政部也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交通法制措施,若有吸毒前科和吸毒案例發生時,就禁止其取得駕照,必須強制完成戒治治療,並提出專業評估證明,才有資格換發或持有駕照,藉此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
2026/05/25 09:1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374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