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彰化警分局23日展開攔查毒駕大執法勤務。(警方提供)
近日彰化縣、新北市中和區接連發生毒駕嚴重死傷,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24日)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非常遺憾與痛心,也認為歷次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及其他相關規範,顯有不足之處。卓揆已指示法務部全面檢討,將再修法打擊毒駕。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25日)也憤怒地說,毒品零容忍,毒駕更是罪大惡極,提出三項即刻修法方向,要求法務部、內政部儘速提出對案,加快修法腳步,包含毒駕致死,最高判處死刑入法。
李慧芝表示,對於毒駕初犯、致死、致傷及連續累犯等,將朝提高刑責及其他預防方向研議,強化警惕與嚇阻效果,避免悲劇再發生;卓榮泰並要求檢、警、調、憲、海巡、海關等6大緝毒系統加強上游緝毒力道。
洪孟楷今在臉書發文則是提及,從先前毒蟲駕車撞死勇警所長的悲劇,到這幾天再次發生暴衝釀禍的慘案,每一次事件,都讓社會大眾無比憤怒與痛心。人民真正害怕的,不只是毒品氾濫,而是吸毒者竟然還能開車上路,把所有無辜用路人的生命安全置於極度危險之中!政府在毒品源頭管理失控,當然必須負起最大責任,但除了源頭防堵之外,對於毒駕犯罪的嚇阻力,也必須同步強化。
洪孟楷說,過去修法時,因為在野黨席次不足,無法把死刑正式納入毒駕致死的罰則,但如今社會已清楚看到,毒駕不是單純違規,而是明知危險仍執意上路,甚至可能奪走他人性命的重大惡行。毒蟲駕車致死,罪大惡極,就應該把死刑納入法律,用最嚴正的態度警告所有人:不要心存僥倖,更不要妄想犯法後能輕易脫身!
洪孟楷進一步指出,毒駕最惡劣的地方在於,吸毒本身已經違法,結果還在毒品影響下駕車上路,根本是錯上加錯;還有許多毒駕案件中,同車乘客其實明知駕駛有吸毒、精神異常狀況,卻依然選擇同車,甚至毫不制止。這種行為就是縱容危險發生,若最終釀成事故,絕對不能完全切割責任。
因此洪孟楷提出3項即刻修法方向,要求法務部、內政部儘速提出對案,加快修法腳步,第一,毒駕致死,最高判處死刑入法;第二,毒駕查獲,直接沒入車輛;第三,毒駕同車乘客,也應負刑責。
最後,洪孟楷提醒,目前推動中的鞭刑打詐公投,其核心精神就是提高犯罪成本、強化嚇阻效果。未來若公投通過,在後續修法階段,也將嚴正研議把毒駕犯罪納入鞭刑處罰範圍。因為對於這種明知故犯、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犯罪,不能永遠只是輕輕放下,而是必須讓敢犯罪的人,真正付出應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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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2: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5002043-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