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花蓮總預算爭議終落幕 縣議會:尊重內政部決定

花蓮縣議會。(羅亦晽攝)

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卡關半年後,經縣府函請中央依法逕為決定後,內政部今天認為預算內容無違法,尊重縣府並按原編列數通過。縣議會尊重內政部的決定,強調會持續嚴格監督縣府執行各項預算的情形。

花蓮縣府去年10月將115年度總預算送交議會審議,議會程序委員會決議請縣府在原預算額度內,納入或是補述光復洪災重建內容,及修正、調整13鄉鎮市補助分配款,但雙方因看法不同公文往返多次未果,縣府4月15日依《地方制度法》函請內政部協處。

內政部4月27日首次邀請議會和縣府協商未果,縣府5月11日再度函請中央依《地方制度法》逕為決定總預算案後,內政部今天表示,1個月協商期滿,府會雙方仍無法達成共識,經聽取府會雙方與相關中央部會意見,認為預算內容無違反相關法令,原則尊重縣府編列的預算內容,按照縣政府編列數通過。

議會表示,5月8日曾針對內政部在協商會議中的建議,函文給縣府邀請縣長徐榛蔚與相關局處首長,15日在定期大會一讀會前針對洪災重建及鄉鎮市補助分配款展開專案報告卻未獲回應,其間與會的秘書長饒忠與副縣長顏新章對於總預算關鍵議題也無法做出實質決策,致使總預算案一路拖延至今,非議長張峻及議員們有意卡預算不審。

議會強調,縣府今年度握有高達401億元史上最多預算經費,都是全體納稅人的血汗錢,未來議會將依內政部公文指示及地方制度法規定,擇日安排徐榛蔚在開議期間,率領相關局處首長到會專案報告,也希望縣府團隊屆時能妥善回應、詳細說明相關規畫,讓重建經費真正用在刀口上。

張峻則在臉書表示,議會真正關心的是在花蓮經歷重大災害之後,縣府如何把每一分納稅人的錢,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議會未來仍會持續嚴格監督預算執行,要求公開透明,確保災後重建、地方建設與各鄉鎮市資源分配,都能真正做到公平與有效。

2026/05/18 15:4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2697-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