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日本婚沒離成又娶台灣妻! 男子「重婚13年」被判婚姻無效

日本婚沒離成又娶台灣妻!男子「重婚13年」,被判婚姻無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婦人與日籍歸化男子結婚多年,原以為擁有合法婚姻關係,不料,事後才驚覺丈夫在日本的前段婚姻其實從未正式終止,導致兩人婚姻從一開始就踩上「重婚」紅線。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雖早年與日本前妻簽署離婚協議,但因未依法向日本戶政機關申報,前婚姻直到多年後才真正失效,因此,判決兩人婚姻無效。

判決指出,婦人阿雅與男子阿橋(均化名)於2013年在台灣登記結婚。阿橋原為日本籍,2012年取得我國國籍,雙方長年居住在台灣。然而,阿雅卻發現,阿橋早在1970年間就已與日本女子結婚。雖在2006年曾簽署離婚協議書,但阿橋因不熟日本法律程序,未將文件送交日本戶籍機關辦理登記,導致離婚始終沒有正式生效。

阿雅指出,直到2016年阿橋才補辦離婚申報程序,日本戶政資料也因此記載,其與前妻的婚姻關係是在2016年才正式終止。換言之,阿橋與她在2013年結婚時,與日本前妻的婚姻仍屬有效存續狀態,形成法律上的重婚。

法院指出,日本法律採「申報生效制」,不論結婚或離婚,都必須向戶籍主管機關提出正式申報,婚姻關係才會發生法律效力。即便雙方早已簽署離婚協議書,只要未完成申報程序,婚姻在法律上仍然存在。

法官說明,依我國《民法》規定,有配偶者不得再婚,若違反重婚規定,後婚姻原則上屬無效。除非雙方是基於善意且無過失,誤信前婚姻已合法消滅,才可能適用例外規定。但本案中,法院認為,高橋與林女並無足夠證據證明雙方「善意且無過失」相信前婚姻已合法終止,因此不符合例外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庭審期間,阿橋對阿雅的主張並未爭執,坦承阿雅所述內容均屬事實,對於婚姻無效也沒有意見。法院認定,阿橋與日本前妻的婚姻自1970年至2016年持續有效,因此,他在2013年與阿雅締結的婚姻,已違反《民法》禁止重婚規定,判決確認兩人婚姻無效。

2026/05/18 14: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109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