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大學申請入學二階甄試爆帶行動裝置 招聯會:最重取消資格

招聯會執行秘書、台大教務長王泓仁提醒,申請入學二階段甄試不要攜帶行動裝置進入考場。(招聯會提供/林縉明台北傳真)

115 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已於5月14日展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今日表示,甄試首個週末期間, 發現有考生於考場攜帶未經核准行動裝置應試,提醒考生若有考試舞弊等情形,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招聯會指出,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辦理期間為5月14日至5月31日, 針對違規情事,各大學試務單位均依招生簡章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考試公平 性及整體制度公信力。

招聯會強調,大學申請入學招生作業皆應遵守公平、公正及公開精神;依據簡章「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第十二條,考生如有變造、考試舞弊等影響入學公平之情事,在報名後錄取前查覺者,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報名資格或其他適當者處置,情節重大者更會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目前甄試仍持續進行中,招聯會提醒,凡具通訊、攝影或資料傳輸功能裝置,包括智慧型手機、智慧手錶、智慧眼鏡及藍牙耳機等,未經事先申請核者,進入考場均不得攜帶或使用,請考生確實遵守規定。

2026/05/18 16: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2768-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