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詐團洗錢!麻辣鍋「滿堂紅」負責人遭起訴後 200萬交保。(中時資料庫)
台北地檢署偵辦知名連鎖麻辣鍋「滿堂紅」協助詐團洗錢案,去年11月首度搜索並羈押禁見負責人蔡閔如後,今年3月結起訴蔡且認為她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建請法院對蔡所為犯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以昭公允,台北地院日前裁定,蔡閔如提出200萬元之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此外,法官裁定蔡女應遵守不得與本案共同被告及證人,實施接觸之行為,應於每週二、五向限制住居地所在之轄區派出所,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報到,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應配戴電子手環)。
檢警調查,去年4月至8月間「假檢警、假投資」詐團誆騙18名被害人現金、黃金共計9億餘元,其中有1億餘元流入10餘家公司帳戶進行洗錢,其中有9家是由蔡女所控制,蔡女去年2月接任「滿堂紅」董事長後,疑為償債,提供公司帳戶,並開立假發票做假帳,協助詐團洗錢。
去年11月11日檢警首度發動搜索,並聲押禁見蔡女獲准後,從查扣的內帳中發現,包括仁川國際公司、釧瓏公司、富比高數碼公司、台灣森源林業公司、荃冠國際公司、金華苑國際公司、旺紅公司等7家公司與滿堂紅合作,利用公司帳戶幫詐團收水,以現金提領交給蔡女,獲取1%佣金。
2026/05/18 20:4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370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