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女被狼師騙推拿調身體!住處下藥性侵 師母竟怒告侵害配偶權

台中市一名邱姓生物老師權勢性侵女學生,老婆竟還提告受害者侵害配偶權。(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中市一名生物老師,明知應遵守師生分際,卻反倒利用教師資格及權勢,對一名女學生以「推拿矯正身體」為由,騙她到住處下藥侵犯,後續校方認定性侵成立,終身不可任教。不過更誇張的是,男子老婆竟提告受害女學生侵害配偶權,求償70萬元,台中地院審酌後認為男子老婆同為教師,卻失去判斷丈夫行為是否符合教師倫理規範,判女學生免賠,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男子民國在2023年某日利用教師資格及權勢,以具有推拿技術為由,邀約女學生前往住處,並給予不明飲料,女學生喝完後頓感強烈頭暈昏沉,最終遭侵犯,事後女學生身心受創,男子任職高中認定成立性侵害及性騷擾,終止與邱男聘約,且終身不得受聘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而男子的老婆主張,女學生明知男方已結婚,卻仍侵害自己配偶權,使精神上受有重大痛苦,應賠償精神慰撫金69萬2550元,此外,因女學生提告,導致住處被搜索,自己為此飽受鄰居非議,申請調離現職,患有焦慮症,女學生應賠償醫療費用7450元,總共要給付70萬元。

台中地院一審時,女學生說明,男子長期以「能量交換」、「磁場影響」、「提升自我價值」,引導自己對性行為產生錯誤認知,主張男子的老婆求償無理由。

法官審酌一切情狀後,認為男子與女學生間全無任何親密或曖昧的對話,女學生也從未有與邱男交往意思,難認女學生與邱男發生關係出自於自由意志,男子的老婆同為教師,理應清楚師生倫理分際,卻失去判斷邱男行為是否合於教師倫理規範,對女學生求償顯屬無稽,判女學生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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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2:4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500249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