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三指被夾碎還原諒!她為孩子苦撐 忍35年家暴終解脫

三指被夾碎還原諒!她為孩子苦撐,隱忍35年家暴終解脫,法官判准雙方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婦人小雯婚後長達數十年隱忍婚姻暴力,最終在保護令與司法審酌下,成功擺脫夢魘。法院認定,丈夫阿豪(均化名)不僅長期酗酒,並且還會對妻兒施以身心暴力,阿豪的行為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程度,因此,判准雙方離婚。

判決指出,小雯與阿豪在1994年結婚,婚後育有三名子女。然而,看似完整的家庭,卻長年籠罩在暴力陰影之中。小雯指控,丈夫自長子年幼時便開始動手毆打,甚至酒後失控,對她施暴。她曾因顧及孩子而選擇隱忍,甚至在丈夫下跪道歉後撤回告訴,但暴力並未因此停止。

隨著時間推移,阿豪酗酒情形愈發嚴重,不僅深夜才返家,還會無故叫醒孩子,若不從即持皮帶威嚇。更嚴重的是,某次酒後衝突中,阿豪竟以門板夾傷她的手指,導致三根手指重創送醫。此後,家庭氣氛急轉直下,母子四人長期處於恐懼之中。

法院調查發現,近年暴力情況再度升高。阿豪不僅辱罵家人,還曾徒手勒掐孩子頸部,甚至持刀具威嚇。警方多次介入處理,法院亦核發緊急與通常保護令,要求阿豪遷出住所。儘管如此,他仍在深夜頻繁致電騷擾,令小雯身心俱疲。

對於指控,阿豪坦承過去確有家暴行為,但辯稱自己未察覺心理問題,目前已前往醫療機構治療,狀況有所改善,並希望妻子給予機會。他強調深夜聯繫只是因為「那時才有勇氣」,不同意離婚。不過,法院並未採信其說法。

法官認為,婚姻應建立在互相尊重與安全之上,任何侵害配偶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的行為,均可能構成離婚事由。綜合醫院驗傷紀錄、保護令資料與子女證詞,認定阿豪長期施以身心暴力,已逾越一般夫妻可忍受範圍。

法院強調,家庭暴力不僅傷害個人,更動搖婚姻基礎。當一方長期處於恐懼與壓迫之中,婚姻關係即難以維繫。因此,法院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認定小雯請求離婚有理由,裁定准許,讓她與孩子得以重獲平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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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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