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能管法納再生能源、熱能!違規罰則加重 5重點曝光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張薷攝)

為因應能源業務發展需要,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及推行深度節能政策,行政院於今院會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濟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希望透過由能源供應業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強化企業用電責任規範、提供地方政府落實執行節能稽查工具,及提高違規罰則等規定,以提升能源管理效能、讓節能規範更加落實。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此次修法有5項重點,第一,將再生能源、熱能納入能源範圍,以因應新興能源管理需要;第二,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以去識別化方式公開行業別、區域別等用電資訊,將有助於規劃因地制宜的節能措施。

第三,增訂能源大用戶應設置自用發電及儲能設備,有助於強化企業能源自給能力;第四,強化地方政府執行節能稽查量能,落實地方節能措施執行角色;第五,加重違法罰則,以提高罰鍰金額上限、公布違法業者名稱及事由等,促使業者重視節能。

經濟部說明,本次修正重點有一、增訂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主要是希望提升公共管理效能及推動能源合理有效運用,並制定因地制宜之節電計畫或策略。二、增訂一定契約容量以上能源用戶應設置自用發電及儲能設備,目的在於強化我國能源用戶之能源自給能力,提升電網韌性、降低輸配線路損耗。

三、授權地方政府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或技師執行能源用戶查核,將有助於增加地方政府落實節能規定之執行稽查量能。四、擴大經中央公告指定之特定能源產品管理 (例如:車輛使用之氫燃料)的授權範圍,完善能源產品與業務經營之法制環境,使業者有法可循。

經濟部指出,此外,考量現行罰鍰金額偏低,難生嚇阻作用,故在通盤檢視本法罰則後,提高部分罰鍰金額上限、增訂違法態樣,並授權主管機關得視違法情節輕重公布業者名稱及事由,以敦促業者愛惜商譽,確實遵守節能規範。

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將使能源管理更具透明、效率,並可深化企業節能意識、用電責任,也將藉此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制度,敦促企業落實節能規範,讓節能成為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帶動全國對節能的重視與實際行動。

2026/05/14 13:2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4002673-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