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提供
考試院院會今天(14日)通過今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連同原公告及增列的名額共計240名,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多擔任公職的機會。會中也通過修正考試規則,將考試科目名稱中的「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自明年考試時適用。
今年身障特考已於4月18日至19日舉行,預計6月10日放榜,原本公告需用名額為132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66名,合計198名,其中三等考試55名、四等考試69名、五等考試74名。
考試院今天指出,因機關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其中三等考試12名、四等考試15名、五等考試15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本項考試總計需用名額240名(三等考試67名、四等考試84名、五等考試89名)。
考試院會今天也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將身障特考四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名稱中的「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
考試院表示,本次修正主要是參酌文化部建議,為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法意旨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因此修正本考試規則涉及國家語言相關規定文字。
由於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已於4月中旬舉行完畢,考試院表示,此次修正將自明年考試開始適用。
2026/05/14 15:2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4003042-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