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環管署長顏旭明涉案交保 環境部:已調非主管職務、即起次長代理

環境部環管署署長顏旭明(圖)疑涉公務背信罪,檢察官認定顏涉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環境部今日回應,署長一職暫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環管署署長顏旭明疑涉公務背信罪,昨日遭檢調帶回訊問,檢察官認定顏涉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證人訊後均請回。環境部今日回應,已將顏旭明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署長一職暫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清廉是公務人最基本職業倫理,將視司法調查結果依法處理,絕不寬貸。

環境部表示,針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因涉案遭台中地檢署約談,並諭知交保一事,環境部表示高度重視,並秉持「透明、守法」原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環境部表示,已明確要求環管署相關同仁,務必完整提供司法機關所需各項事證及說明,協助調查單位儘速釐清事實真相,以維護公務體系的廉潔與聲譽。

環境部指出,為維持司法調查公正性,並讓當事人專心面對訴訟程序,環境部已依職權完成人事調整,自即日起,將該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但考量環管署業務繁重,且正值汛期防災關鍵時刻,署長職務暫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

環境部強調,「清廉」是公務員最基本的職業倫理,也是政府施政的根基,本案將視司法調查結果依法處理,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強化內部廉政督導機制,要求全體同仁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不負社會大眾對環境部專業、廉潔的期待。

2026/05/14 15: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4003298-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