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顏旭明因涉嫌公務背信等案件,經中檢檢察官於13日指揮台中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環管署等7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顏旭明及證人14人到案說明。
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知30萬元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證人均請回。
2026/05/14 04:3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815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