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為加速都更審查 地政士行賄2.5萬 緩起訴罰10萬

北檢

張姓地政士去年代建商申請都更預審案,因資料不足,遭地政事務所王姓承辦技士駁回,為請王加速審查,以補件名義將2萬5000元現金夾帶於資料中,欲行賄王男,王男將資料連同賄款一併送請陳核,被核稿人員發現後通報政風人員,檢廉調查時,張女認罪,台北地檢署13日予張女緩起訴2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

檢方調查,張女為某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兼某建設公司員工,去年負責代該建設公司,向台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申請都更預審案。張去年1月第一次申請預審,因未附屋頂板勘驗完成申報紀錄及建照執照設計圖,遭承辦技士王男駁回。

張向王表示將再送件申請,且將先行補件建照執照設計圖及建物測量成果圖,但張為促請王加速處理該都更預審案,於去年3月19日上午聯絡王男,確認王上班後,將2萬5000元現金置入信封袋內,一起放進補件資料夾。

張請王檢查補件資料,並暗示裡面有現金,王因當時業務繁忙,請張將資料置於辦公桌上即可先行離開。

去年4月2日,王將張女補件資料併同都更預審卷宗送請陳核,4月7日地政事務所測量課技正核稿時,發現資料內附2萬5000元,通報政風人員處理,廉政署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嫌將張女函送北檢偵辦。

2026/05/13 09:5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300156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