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火車包消失,失主靠耳機定位隔牆尋寶,聽聲進屋活捉貪阿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8旬阿公去(2025)年搭乘台鐵區間車時,於車廂內發現另名乘客遺落的黑色背包,隨即動了貪念將包占為己有。失主察覺東西不見後,機警利用藍芽耳機的定位追蹤功能尋找,發現訊號停在基隆某處大樓,遂報警請員警陪同到場,靠耳機發出的聲響「隔牆尋寶」。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判阿公繳罰金5000元,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失主去年3月的某日深夜搭乘台鐵區間車,抵達目的站點後,不慎將隨身黑色背包遺落在做以上,裡面裝有9600元現金、證件、存摺、信用卡及耳機等物,雖然失主在下車後立刻致電台鐵協尋,可包包早已從原座位消失。
失主並未放棄,利用手機自帶的定位功能監控,發現耳機位置在隔日凌晨移動到基隆的某個社區大樓內,她直覺包包是被人撿走,遂請求警方陪同前往定位地點。一夥人抵達現場,失主隨即按下耳機的「發出聲響」功能,眾人邊走邊聽,果然在某戶民宅內聽到耳機發出的微弱嗶嗶聲。
在員警的陪同下,失主進屋確認,發現自己的黑色包包已被翻個底朝天,現金及化妝品被丟在桌上,證件物品則被裝進紅色塑膠袋,儼然已完成分類。
阿公應訊時供稱,「我本來要交給台鐵人員,後來因為不知道要給誰,所以先拿回家,準備好隔天去物歸原主。」但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公下車的車站明明就有服務人員及管理室,他卻直接帶回家,並將包中的物品取出、分類放置,顯然有主觀上的不法所有意圖。
法官審酌,阿公年事已高,依法減輕其刑,且犯後已將財物全數歸還,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2026/05/13 15:2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300321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