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黃男與他人有上百萬的投資糾紛,因此揪好友一起去對方家撒冥紙潑紅漆。(邱立雅攝)
新竹黃姓男子因與他人有180萬元的投資糾紛,竟夥同友人前往對方住處灑冥紙、潑紅漆。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及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黃男及其友人陳男拘役75日,可易科罰金。
黃男與程姓友人之間有180萬元的投資糾紛,黃男對此心生不滿。友人王男、陳男得知後,為幫黃士育「出氣」,於112年11月間策畫報復行動。3人先行前往金紙店與小北百貨購買冥紙及油漆,隨即由陳男駕車搭載黃、王兩人,前往程姓友人位於新豐鄉的住處。
黃男等3人為此2度登門騷擾,112年11月19日凌晨時分,陳男在住處外不斷催促汽車油門,製造巨大聲響擾人,王男則在公眾得以共見共聞的處所大撒冥紙。
之後又於同月23日晚間近10時,3人再度前往,由王男朝該住處地面、鐵門潑灑紅漆並撒冥紙。此舉不僅毀損物品,更讓程德正心生畏懼,財產與身心皆受創。
黃男在偵查時一度辯稱「當時在滑手機」或「喝醉了」試圖撇清,但在法院審理期間,被告黃男與陳男均坦承犯行。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與陳男不思以合法手段處理糾紛,法治觀念薄弱,考量一切情狀,判決黃男與陳男共同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30日,另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55日,合併應執行拘役75日,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王男部分則另行審結。
2026/05/13 12: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300226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