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商偷吃3越南妹「不讀不回」人間蒸發 正宮攜幼子淚求離婚獲准

一名在台灣與美國均有註冊結婚的女子小喬(化名),原本陪著台商丈夫阿德(化名)在台打拚,豈料枕邊人竟接連出軌3名越南女子,最後甚至直接「人間蒸發」遠赴越南不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知名連鎖品牌高層驚傳婚變!一名在台灣與美國均有註冊結婚的女子小喬(化名),原本陪著台商丈夫阿德(化名)在台打拚,豈料枕邊人竟接連出軌3名越南女子,最後甚至直接「人間蒸發」遠赴越南不歸,留下孤兒寡母在台自生自滅。小喬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新北地方法院,法院日前判准離婚,並裁定丈夫須按月支付1.5萬元扶養費,加上離婚與侵害配偶權的賠償,總計得賠償6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告小喬與被告阿德在美國求學時相識相戀,於105年在美國登記結婚,婚後小喬為了愛情「嫁雞隨雞」返台定居,並在107年完成台灣結婚登記,兩人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原本一家三口住在新北市中和區,丈夫支付每月4.5萬元租金及所有開銷,妻子則在家相夫教子,看似幸福美滿。

怎料好景不長,114年5月20日這天,小喬一早醒來,竟發現丈夫已悄悄搬離家中,還帶走了所有重要私人物品。她焦急地用LINE聯繫丈夫,訊息卻始終「不讀不回」,如同石沉大海。事後她從友人口中得知,丈夫早已遠赴越南,甚至不打算回台灣了。

小喬向法官哭訴,丈夫從113年開始就頻繁以「工作出差」為由前往越南,她當時全心照顧家庭、子女,從未起疑。直到丈夫不告而別後,她意外在家中iPad中發現驚人秘密!筆記本裡存了大量中文翻越南文、越南文翻英文的對話紀錄,內容全是越南女子訴苦、以及與丈夫「互訴相思之情」,丈夫甚至寫下「願意等待、追隨、將唯一真心給對方」等肉麻字句。

更離譜的是,友人還傳送多段影片與照片給小喬,只見在一間PUB裡,一群人正在幫丈夫慶生,一名身穿清涼的女子與丈夫親密擁抱,甚至直接坐在丈夫大腿上!友人更爆料,丈夫不僅為這名女子購買價值十多萬元的高級鑽石項鍊,還陸續與3名越南女子交往,時間點橫跨108年至113年,一個分手就換下一個,「無縫接軌」的功力令人咋舌。

小喬傷心地表示,丈夫不僅對婚姻不忠,更對幼子不聞不問。丈夫離家後,她沒有任何積蓄,在台灣也沒有親友可依靠,根本付不起原本4.5萬元的房租,只好帶著孩子「逃難」般搬到土城區租屋,並開始找工作維生。她痛斥丈夫「對幼子買滑步車、溜冰鞋都嫌浪費錢,卻不斷向他人借款匯給越南小三」,行徑令人心寒。

新北地院審理時,被告阿德經合法通知未到庭,僅提出書狀說明。法官根據出入境紀錄發現,阿德自114年5月21日出境後至今未歸,已與小喬分居近一年。加上友人出庭具結作證,詳細描述阿德與多名越南女子的交往過程,與小喬提出的照片、對話紀錄相符。

法官認定,阿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多名越南女子逾越男女分際,且出境不歸,對妻兒不聞不問,婚姻破綻「可歸責於被告」,准許兩造離婚。

關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法官審酌社工訪視報告後,認定未成年子女自出生起均由小喬擔任主要照顧者,阿德離家出境後更對孩子不聞不問、未付扶養費,因此裁定由小喬單獨擔任親權人。

扶養費部分,法官參酌新北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2.7萬餘元,考量兩造經濟能力(阿德名下財產約49萬元,小喬為0)、小喬付出的照顧心力,酌定未成年子女每月扶養費為2.5萬元,並由兩造依2:3比例分擔,即阿德每月應給付1.5萬元給小喬,直到未成年子女成年為止。為避免阿德賴帳,法官更裁定若遲誤一期給付,後續六期視為全部到期。

此外,法官認定阿德就離婚事由應負全部過失責任,判賠離婚損害30萬元;加上阿德與多名越南女子交往,嚴重侵害原告配偶權,另判賠侵害配偶權慰撫金30萬元,合計6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5/13 06: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300001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