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長期停在車庫沒開,牌照稅還是得照繳!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只要車輛仍屬「領牌使用」狀態,即使長時間停放、出國數個月未使用,甚至故障維修中,都仍須依法繳納全額牌照稅;若短期內確定不會使用車輛,記得先向監理機關申請停駛,才能自停駛日起停止課稅。
財稅局表示,許多民眾誤以為車子沒上路就不用繳牌照稅,但使用牌照稅是依車輛「領牌使用」情形課徵,只要車輛沒有辦理停駛,即使整台車長期停放在車庫內,也仍被視為正常使用車輛,必須照常繳納牌照稅。
財稅局舉例,若民眾像陳小姐一樣,計劃出國3個月,車輛停在家中完全不使用,卻沒有向監理機關申請停駛,牌照稅仍會照常課徵;若事先辦理停駛,經核准後,便可從停駛日起停止計稅,停駛期間免繳牌照稅。
財稅局也提醒,使用牌照稅採按日計徵,因此民眾若因出國、長時間停車或其他原因暫時不用車,都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不過,車輛辦理停駛後,若未來要重新上路,一定要先辦理復駛,若未完成復駛手續就直接上路,一旦遭查獲,除須補繳牌照稅外,還可能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2026/05/13 11:4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7788&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