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局長童政彰表示,根據去年金檢及此次檢調結果,台中銀10家分行自2024年4月受理21家企業戶開戶時,在認識客戶(KYC)作業及網銀額度未訂定妥善審查機制,且後續對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亦有多項缺失。
金管會指出,台中銀對首次往來、低資本額、無地緣關係及營業模式異常等案件,缺乏足夠審查與風險辨識機制,流程中未要求完整查核實際營運情形,部分外出開戶案件甚至未留存開戶人影像,也未向企業負責人確認營業事實,顯示開戶審核程序鬆散。
其次,台中銀對新成立、資本額偏低企業戶申請網路銀行高額轉帳權限時,未審核實際營運需求與額度合理性,即由分行主管核准最高付款額度。金管會認為,相關控管機制未能反映客戶實際風險,增加帳戶遭不法利用可能性。
交易監控方面,台中銀對異常交易警示與跨行聯防通報案件,未深入查證客戶背景、資金來源與流向,部分案件僅以「合理交易」或「持續觀察」結案。即使客戶後續遭列為警示帳戶,也未即時啟動加強盡職調查與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程序。
金管會指出,若不同法人由同一代理人於多家無地緣關係分行辦理大額提領,台中銀未將其納入全行異常交易態樣監控,也缺乏跨分行覆核機制,顯示總行對疑似洗錢風險的整體掌握不足,三道防線未有效發揮功能。
對此,金管會除重罰台中銀3200萬元外,並要求台中銀全面檢討案關缺失,強化內控與內稽制度,並將改善措施提報董事會,另須於1個月內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重新校準洗錢防制機制,2個月內依責任地圖檢討分行與總行相關人員責任。
金管會並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台中銀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以台中銀2025年底資本適足率14.8%計算,若要維持相同資本適足率,需增提資本26億元。對此,台中銀表示將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事宜,公司營運一切正常,資本適足無虞。
2026/05/13 08:2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3001234-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