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怪男因未攜寵物籠無法進站與警方爭執。(THREAN@ wood07235200授權提供)
新莊捷運站今(12)日下午有一名男子攜帶黃金獵犬搭乘捷運,卻因未依規定將寵物妥善裝載於籠內,與站務人員及隨後到場的捷運警察爆發口角衝突。該男子不斷強調:「我有帶塑膠袋裝狗。」警方無奈解釋,北捷要帶寵物上車應攜的是寵物籠,並非袋子。
該男子強調自己有帶「塑膠袋」裝狗,令警方相當無奈。(警方提供)
最後警方仍引導該男子與寵物犬離開捷運站。(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該事件發生於今日下午1時19分,一名男子牽引其寵物狗意欲進新莊站搭乘捷運,並堅稱自己有攜帶「塑膠袋」足以裝載寵物。然而,此舉顯然不符合臺北捷運的旅客運送規範。
儘管現場並無虐狗情事,亦無肢體衝突或人員受傷,但因男子未使用合格的寵物籠或推車,捷運公司依規定拒絕其載運。為避免影響其他旅客的通行與車站秩序,捷運警察最終引導該名男子自1號出口離開。
此次事件的影片在社群媒體曝光引起網友熱議,許多人嘲諷該男子是否誤以為自己身處紐約?因為據紐約大都會運輸署(MTA)規定,其要求寵物搭乘地鐵必須「裝在袋子或容器內」且不能打擾其他乘客,然而此規定未明確限制容器大小,催生了著名的「袋狗(Bag Dog)」現象,即便是大型犬隻,只要能放入袋子、環保袋、推車甚至塑膠袋內,便符合其「裝在袋子裡」的要求,成為紐約客展現創意的通勤方式。
然而,臺北捷運並沒有紐約這種「袋狗」的彈性條款。捷運警察隊呼籲,依《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第27點規定,旅客攜帶動物進入車站或車廂內,應將動物妥善裝載於寵物箱、袋或籠內,且須包裝完整等,未依規定者,得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攜帶寵物搭乘捷運時,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以維護其他旅客權益及乘車安全。
2026/05/12 18:0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200390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