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李姓女子為公務員,卻長期與高齡80多歲的婆婆甲女不睦,雙方先前才因家暴案鬧上法院,由法院核發保護令,沒想到,李女為了逼迫婆婆搬離住處,竟然三度找人剪斷婆婆自費申請的第四台線路,讓婆婆唯一的消遣瞬間消失,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李女拘役40天,宣告緩刑3年,並需支付國庫4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2021年間,當時李女因對同住的婆婆實施家暴,被高雄少家法院核發為期2年的保護令,明令禁止她對婆婆有任何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不法侵害,怎料,李女並未因此收手,反而與丈夫私下密謀,要在精神上擊潰婆婆。
由於婆婆平日唯一的樂趣就是看電視,但李女卻在同年8、9月間,連續三次連繫第四台施工人員,謊稱要退租並要求拆除線路,婆婆眼見電視無預警斷訊,追查之下才發現竟是親生兒子與媳婦搞鬼,氣得報警提告,痛訴媳婦就是要讓她「知難而退」,企圖將她逐出家門。
庭訊時,李女還一度辯稱,是因為要退租才請人拆線,並不知道婆婆後來有自己申裝,更拿保護令當擋箭牌,直指「我們不能接觸交談,怎麼知道她有裝?」試圖推諉卸責, 但法官傳喚施工人員作證,且審酌雙方早已因多起民刑事官司反目,認定李女是有計畫性的精神虐待,藉此達成驅趕老人的目的。
高雄地院一審判處李女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但李女不服上訴,直到二審期間眼見大勢已去,才改口認罪,合議庭考量其認罪態度,維持拘役40天刑度,但給予緩刑3年,並要求她向公庫支付4萬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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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09:5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708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