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朱姓男子,先前因心情欠佳,獨自前往北投區某國中門口,不但露出身上刺青,還在袖子裡面藏碎冰棍,甚至揚言想教訓3名學生,校方立刻告知學生此事,3名家長嚇得趕緊報案;士林地院認為,朱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對象還是未成年,遂依法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去年11月20日清晨7時許,朱男得知某國中3名男學生疑有抽菸、霸凌同學等情事,加上自己心情不好,遂打算前往學校主持正義;朱男開車抵達校門口後,先將碎冰棍藏在袖子裡面,還刻意露出身上的刺青,對著生教組長表示:「不希望學校有霸凌事件發生,我要找那3個學生教訓一下。」
生教組長驚覺事態嚴重,隨即上前規勸對方,朱男並未真的接觸到3名男學生,但他離開學校時,仍要求校方轉告當事人,3名男學生頓時心生恐懼,家長擔憂兒子發生意外,只好前往派出所報案。
法官認為,朱男僅因情緒欠佳,便攜帶物品前往校園門口,藉以恫嚇未成年男學生,法治觀念淡薄,行為實屬不當;考量朱男犯後坦承犯行,當庭表達歉意,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2026/05/11 20:1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6930&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