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於5月12日調高台燿(6274)期貨契約(OVF)及台勝科(3532)期貨契約(QDF)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2倍。
本次調高係台燿及台勝科分別經櫃買中心及證交所於5月8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均為5月11日至5月22日,期交所依規定自5月1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5月2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2026/05/11 17:0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949560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