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勒索綠能公司前麥寮鄉長蔡長昆萬今入監服刑 心繫女兒選情

前雲林縣麥寮鄉長蔡長昆勒索綠能公司320萬,三審定讞11日入監服刑。(張朝欣攝)

前雲林縣麥寮鄉長蔡長昆,任內向風電開發商達德能源集團勒索320萬元,一、二審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5年6月,蔡上訴三審,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蔡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須入監服刑,11日到雲林地檢署報到,仍心繫將參選縣議員的女兒蔡梨美,懇求鄉親支持女兒。

達德集團在麥寮鄉開發陸域風電,但因施作風力發電工程利益龐大引發覬覦,且工程影響居民生活,導致陸續遭受抗爭,地方人士、民意代表更變相要求達德集團支付地方回饋、索討承攬下包工程。

蔡長昆得知達德集團擔心無法施工,利用鄉長有發文令其停工的權勢,且熟稔鄉民及地方事務,藉口替鄉民爭取回饋金、賠償,發動鄉民至工地現場抗爭,勒索達德集團,要求1支風機40萬元、麥寮鄉有8支風機,共勒索320萬元。

一審雲林地方法院審酌蔡長昆身為麥寮鄉長,為圖一己私益,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且金額高達320萬元,惟念及蔡長昆犯後自偵查起迄、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已見悔意,應無必要予以從重嚴懲,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

蔡長昆認為一審刑度還是太重,當初他也是受人所託處理,決定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罪刑過重問題,駁回上訴;蔡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也認為原判決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蔡長昆11日上午10點在家人陪同下前往雲林地檢署報到,情緒平穩,被問及女兒蔡梨美的選情,他表示還是會擔心女兒的選情,但沒有關係,拜託鄉親們支持,女兒會盡量拚,好好服務,服務為先,過去鄉親很支持他,希望這次也能支持女兒。

雲林縣之前有2位鄉鎮長因綠能弊案入監,分別為前台西鄉長林芬瑩、前口湖鄉長林哲凌,蔡長昆是第3位。

2026/05/11 11:2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1001736-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