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117巷因近年成為部分駕駛抄捷徑路線,引發居民擔憂行人安全問題,新北市交通局與養工處因此設置「行人優先區」,除新增速限20公里標誌,更首度導入彩色壓花瀝青鋪面,提醒駕駛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若未停讓行人,最高可罰6000元,若因此撞傷行人,最高可罰3萬6000元,甚至吊銷駕照。
交通局表示,新店區中正路117巷鄰近瑠公公園,兩側多為住宅區,是居民日常通勤、散步與孩童通學的重要生活巷道。不過,自從中華路183巷通車後,部分車輛改行該巷道前往北新路,使原本寧靜的巷弄逐漸成為車流捷徑,也讓居民更加關心行人安全問題。
新北市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指出,交通局在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推動設置行人優先區,除於入口處設置「行人優先區」及速限20公里標誌外,也鋪設彩色壓花瀝青鋪面,不僅能提升防滑效果,也透過鮮明色彩與車輛行經時的微震動感,提醒駕駛進入巷道後應主動減速、停讓行人。
交通局說明,依規定,行人優先區內行人可於道路範圍內優先通行,車輛必須隨時停讓行人,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且禁止按鳴喇叭,希望降低車輛干擾,把安靜、安全的生活品質還給居民,讓長者散步、孩童行走都能更安心。
交通局也提到,目前除新店區中正路117巷外,蘆洲區中正路192巷及板橋區光明街也已設置行人優先區。其中,板橋區光明街實施後,車輛平均行駛速率下降14%,交通事故更減少60%,改善成效顯著。
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叉路口時,若有行人穿越而未停讓,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因未停讓而肇事致人受傷,可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2026/05/10 10:3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617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