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男不甘與交往約1周的女友分手,竟狂傳訊息恐嚇對方遭提告。(邱立雅攝)
新竹曾男因不滿與交往約1周的女友小美(化名)分手,竟以連環奪命扣、散布毀謗言論等手段反覆騷擾,更威脅要打去小美公司散布小美遭性侵流言,還要「每天給驚喜」,小美心生恐懼提告,曾難被法官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曾男與小美於民國114年5月間認識並短暫交往,隨即於同年5月8日分手。曾男因心生不滿,竟展開長達近1個月的各種騷擾。
曾男起初以歸還鑰匙為由推託,訊息口氣強硬稱:「鑰匙等我有空再說,一直吹或靠邀我直接丟掉。」隨後更藉故前往小美住處過夜。5月13日當天,曾男變本加厲,單日撥打多達15通電話與通訊軟體語音,嚴重干擾小美日常生活。
曾男多次傳訊恐嚇:「你每天都會有驚喜、反正我是沒差了,我要回去關了m
」甚至意圖毀滅小美職涯,聲稱要打電話到小美的公司,散布其「晚上當小姐上班疑似被性侵脫褲子、情緒不穩」等不實貶抑言論。
面對小美抗議,曾男竟冷嘲熱諷稱這是小美的「特殊技能」,甚至傳送精神科藥袋照片,諷刺對方需要藥物控制。種種行為讓小美承受巨大精神壓力,最終選擇報警處理。
新竹地院審理時,曾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曾男與告訴人前為男女朋友關係,二人分手後,被告竟違反告訴人之意願對其反覆實施騷擾,影響告訴人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不思以理性態度面對感情挫折,違反被害人意願實施騷擾,實屬不該,雖有意和解但被害人並無意願,最終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2026/05/10 13:2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000157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