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偷拍表妹洗澡30次,賠120萬元換緩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中市一名男子,平時和表妹共同工作生活,豈料男子背地裡竟是一名偷拍慣犯,民國108年8月起至111年5月間,男子在公司廁所內裝設針孔攝影機,拍下表妹洗澡性影像,前前後後共30次,全案直到男子因偷拍他人遭搜查,警方才意外得知表妹也受害,台中地院近日宣判,男子因承諾賠償表妹120萬元,法官依30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各處6月徒刑,應執行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男子從108年8月12日起,於公司廁所內裝設針孔攝影機,拍攝表妹洗澡時性影像,直至111年5月9日才收手,偷拍次數高達30次,114年5月23日男子又因為涉及另一起無故攝錄性影像罪遭警方持搜索票搜索,偵辦過程中透過男子的桌上型電腦資料夾,得知表妹遭偷拍影片。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起訴,對此,男子均坦承不諱,表示有裝攝針孔攝影機拍攝表妹洗澡影片,台中地院一審時,男子以120萬元與表妹和解,115年2月20日前給付20萬元,餘款100萬元分期付款,表妹表達願意原諒男子,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譴責男子為滿足私慾,對表妹身心造成嚴重侵害,但考量犯後已坦白認錯,展現悔意且積極彌補犯罪損害,相信無再犯之虞,依30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各處6月徒刑,應執行2年,緩刑5年,並參加義務勞務、兩性平權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勇於求助,遠離網路霸凌!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2577-5118、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1953。
插入「性騷」警語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026/05/09 12:2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900153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