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抓毒駕猴移送少尿檢!台中警遭拒收不知如何處理 竟直接放人下場出爐

台中市第五分局2名員警查獲毒駕,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卻缺少尿檢資料,導致遭偵查隊拒收,2人竟選擇直接將人犯放走。(林冠丞攝)

掌管台中市北屯區的第五分局,今年1月發生一起縱放人犯案,任職四平派出所的許姓與孫姓員警,巡邏時攔查到涉嫌毒駕的邱姓男子,當下員警以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只是送往偵查隊後,因為缺少尿液鑑定報告遭拒收,結果不知如何處理的許姓與孫姓員警,竟直接放走邱男,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考量兩人犯後坦承且深表悔悟,予以緩起訴。

據起訴書指出,事發於1月19日凌晨2時,任職四平派出所的許姓與孫姓員警,在巡邏時攔查到邱男,由於邱男身上飄出類似K他命的塑膠味,邱男自願接受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K他命陽性反應,後續許姓與孫姓員警又在邱男車上查扣4.8公克K他命。

接著許姓與孫姓員警將邱男依公共危險現行犯,將邱男移送偵查隊,不過值班的莊姓偵查佐認為,遞交資料缺少邱男尿液報告,確定後才能依公共危險移送地檢署,因此拒絕收受人犯。

而許姓與孫姓員警因不知如何處理,將邱男帶回派出所後竟選擇直接釋放,派出所所長發現後通報,分局將許姓與孫姓員警,以及莊姓偵查佐,依縱放人犯罪送辦。

對此,許姓與孫姓員警均坦承不諱,莊姓偵查佐否認犯行,主張沒有不收邱男,只是因缺少尿液報告,認為許姓與孫姓員警應該要請示檢察官,全案近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許姓與孫姓員警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之人罪,但犯後坦承、深表悔悟,予以2人緩起訴,各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至於莊姓偵查佐,因為查獲毒駕流程合規,且無證據顯示莊姓偵查佐有指示放走邱男,因此犯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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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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