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女學生淚喊「結束都會痛」!狼師10年後惡行曝 淪月薪2萬送貨員

一名國中導師猥褻女學生,遭判2年半;圖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曾任職於中部地區某國中教師的秦姓男子,利用身為班導師的權勢與課輔機會,對班上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伸出狼爪,不僅多次在接送返家時於車內強行摸胸、親吻,甚至還將少女載回住處以舌頭侵犯得逞。法院近日審結,即便秦男已轉職送貨員,並請求緩刑,但法官仍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利用權勢猥褻罪,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秦姓男子自2004年8月至2024年7月任職於中部地區某國中,並於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擔任小美(化名)的班導師。小美對班導師秦男充滿信任與依賴,未料秦男竟色欲薰心,多次利用晚上輔導課業結束後的接送機會,突然在路邊停車,隨即從駕駛座鑽到後座,隔衣撫摸小美胸部,甚至強舔下體得逞猥褻行為共2次。

不僅如此,秦男還曾將小美帶回自己位在台中的住處,撫摸腿部與下體,更直接褪去對方的內褲侵犯。小美在法庭上證稱,當時年幼無助,「他很專心地在舔…我只知道每次結束後都會痛」。

法院審理,秦男無視小美的年齡、心智發育未臻完整成熟,反圖滿足一己情慾,嚴重戕害小美的身心及人格發展;兼衡其坦承部分犯行,小美無意調解、未寬恕,參酌小美因此受創甚深;暨秦男自陳研究所畢業,目前從事送貨員,月薪約新台幣2萬多元等一切情狀,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及2次利用權勢猥褻罪,合併判刑2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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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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