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告別冤罰!彰化科技執法導入AI過濾 禮讓救護車不再提心吊膽

1輛白色自小客車在115年4月行經彰化縣埔心鄉中山路柳橋東路口時,為禮讓後方而來的救護車而闖紅燈遭開罰,駕駛不服提出申訴,警方經檢視影片屬實撤銷罰單。(警方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彰化縣近3年來,民眾申訴因避讓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而遭科技執法取締案件共有68件,其中56件成功撤銷,縣警局為減少類似情形發生,將導入AI影像辨識主動過濾系統,並先行選定埔心鄉中山路一段與柳橋東路口作為試辦路口,目前正在進行招標作業中,有望今年上路。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駕駛人應依規定避讓行駛,若未立即避讓,可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若因此致人死傷者,可處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照。

彰化縣設有56處科技執法,雖方便執行違規取締,卻無法有效辨識駕駛人違規是否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造成;115年4月,1輛白色自小客車在行經彰化縣埔心鄉中山路柳橋東路口時,為禮讓後方而來的救護車而闖紅燈遭開罰,駕駛不服提出申訴,警方經檢視影片屬實撤銷罰單。

而依縣警局的統計,112至114年,民眾申訴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而遭取締的件數有68件,其中有56件申訴成功,撤銷比例82%;警方分析,申訴案件中,大多數皆屬避讓救護車情形;而未撤銷案件,則是因調閱監視影像後,確認當時並沒有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通過。

為減少科技執法誤判情形發生,縣警局擇定埔心鄉中山路1段與柳橋東路口作為試辦路口,將升級原設置測照設備,導入AI影像辨識過濾系統,設備上路後可主動排除民眾因避讓救護車所衍生的違規案件,警方表示,擇定該路口是因考量鄰近部立彰化醫院,救護車進出頻繁。

交通隊指出,警方也將加強科技執法案件人工審查,主動比對違規時段前後是否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通行,從源頭降低不必要的舉發與申訴,減少民怨與社會成本。

2026/05/09 17:0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9002366-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