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立委提案野生動物農損比照天災救助 農業部:概念不同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水土保持法等條文修正案,農業部長陳駿季(右)回覆委員提案。記者楊惠琪/攝影

近年野生動物侵擾農作情形增加,農民損失加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審議「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陳超明等人提案,主張比照天然災害救助制度,建立野生動物危害農作物救助機制,與現行防治措施並行。不過,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野生動物危害與天然災害救助概念不同,現行已透過專案補助協助農民防治,仍應以預防為主。

陳超明等人提案指出,過去針對野生動物造成的農損,多以電圍網、防鳥網等防治措施為主,但近年野生動物侵擾日益增加。依據農業部資料,台灣獼猴至少已危害34種果樹及32種蔬菜,野豬也造成根莖類、水田等農作物受損,麻雀等雀形目或其他中小型鳥類則會啄食稻米、玉米、豆類等作物,顯示單靠事前防治,已難以彌補農業生產損失。

陳超明指出,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雖規定,野生動物造成農業損失達一定程度時,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但許多農民希望與野生動物共存,加上不熟悉相關法令,導致農作收益減少、生計受影響。為健全野生動物防治機制,應同步建立野生動物危害農作物救助制度,以「防治、救助」雙軌方式,協助農民降低損失、恢復生產。

立委邱議瑩質詢說,偏遠山區農民長期受猴害所苦,且野生動物危害具連續性,對農民造成的損失甚至不亞於天然災害。她舉例,北市鼠患已有App可標示出沒地點,詢問農業部是否也能比照建立猴害通報或標示機制,協助掌握危害熱區。

陳駿季表示,猴害對農民的影響確實嚴重,且多屬每天發生、連續性的危害,未來會朝補償方向處理,但實務上如何認定受害基準、點狀危害範圍等,仍需進一步研議。他也指出,現行已有農業天然災害App可進一步利用,目前遊蕩犬出沒熱點也使用此機制,農業部將加強向農民宣導,鼓勵農民善用通報系統。

陳駿季說,野生動物危害農作與天然災害救助概念不同,目前農業部已採專案補助方式,協助農民設置防治設施並補助架設工資,也搭配驅趕、移除等積極作為,降低農作損失。

2026/05/06 11:5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8504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