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托盟籲修法 撫育6歲兒家長減少工時補薪資、代班同事給加給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今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正性工法19條,取消30人企業規模限制、延長適用子女年齡至6歲、育兒勞工薪資補貼、職務代理人加給由政府補貼,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共同分攤。記者葉冠妤/攝影

北市率先全國推動「育兒減少工時計畫」,昨再宣布事業單位補助翻倍至20萬元,試辦期限也延到年底。相較之下,勞動部僅一再宣稱今年上路的彈性育嬰留停成效大好,且「性別平等工作法」19條已明定30人以上規模企業,育兒勞工可與雇主協商減少或調整工時。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今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正性工法19條,取消30人企業規模限制、延長適用子女年齡至6歲、育兒勞工薪資補貼、職務代理人加給由政府補貼。

托盟表示,據衛福部「2022年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幼兒家長高達37%曾遭遇育兒困難的感受,其中位居首位的困難,正是「沒時間陪孩子」,這清楚點出,工作與家庭蠟燭兩頭燒的困境下,「時間」已經是當代育兒家庭最稀缺的資源。

勞動部今年起推動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制,開放以「日」為單位申請,托盟給予肯定,卻也認為彈性育嬰假仍無法解決育兒家庭每一天都要持續面對的「日常時間匱乏感」。

托盟說,若修正性工法19條,台灣育兒家庭將能獲得「有薪育嬰假以日申請」加「減工時不減薪」的雙重時間保障,不僅救「急」(臨時緊急照顧的時間),也救「窮」(工作與家庭的緩衝時間),真切回應雙薪家庭的需要。在制度鼓勵下,爸爸也更有理由向公司老闆、同事說要提早1小時下班,讓更多人成為神隊友。

托盟指出,勞動部早在2001年制定性工法時,將支持工作家庭平衡納入條文,規定受僱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每日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減少的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但這項立法精神20多年從未落實,以勞動部2025年「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分別發現,全國勞工過去一年中,曾依法提出減少工時申請者僅有2.9%。而且,超過97%的勞工職涯中從未使用該制度。制度形同虛設。

托盟舉例,中華電信2022年優於法令,不但擴大適用對象至撫育6歲以下子女的員工,薪資也照給、不影響考績,根據中華電信2024年ESG報告,2023年申請人數達1556人,2024年更成長至2373人。中華電信員工總人數約2萬人,申請率高達10%以上,遠超過勞動部調查的全國勞工平均值。中華電信統計也指出,2024年員工減少工時時數約30萬小時,若除以2373名申請員工,每人每年平均申請約126小時,以一年工作天數245天來說,員工申請減少1小時工時的程度,大約一年只有一半工作天,並不見得是每天。

托盟也指出,有歐洲的研究發現長工時將減少總生育率,反過來說,若能讓一國女性年總工時減少100小時,總生育率就可以上升0.08。托盟主張形同虛設的性工法19條修正,修法、補助,才能引導育兒勞工拿回時間權利。

2026/05/06 10:3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948472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