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愛爾麗板橋店爆針孔疑雲 桃園稽查未發現違法設備

桃園市愛爾麗分別有桃園店及中壢店,經衛生局5日派員現場稽查,上開診所僅在廊道、及部分諮詢室與美容室設有錄影機,衛生局同仁打開部分偵煙器並未發現違法攝影器材。(圖/桃園市衛生局)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新北市板橋分店,被女性消費者發現診間內安裝針孔攝影機。桃園市愛爾麗分別有桃園店及中壢店,經衛生局5日派員現場稽查,上開診所僅在廊道、及部分諮詢室與美容室設有錄影機,衛生局同仁打開部分偵煙器並未發現違法攝影器材。

衛生局表示,有關愛爾麗診所私設針孔攝影機密錄消費者一案,經查醫事管理系統,桃園市愛爾麗診所有桃園店及中壢店共2間,經5日派員現場稽查,上開診所僅在廊道、及部分諮詢室與美容室設有錄影機,衛生局同仁打開部分偵煙器並未發現違法攝影器材。

診所說明,為保障消費安全,僅在廊道等空間設置錄影機,影像內容僅院長及管理人員可以檢視,不會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民眾。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2026/05/06 15:1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6003091-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