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仁(中)(陳志賢攝)
台北市警內湖分局傳出洩密、銷單案,前內湖分局偵查隊長劉宗仁涉嫌洩漏偵查祕密給女性友人,另內湖分局孔姓員警、東湖所曾姓巡佐、內湖所謝姓員警則涉嫌將友人違規停車罰單銷單,經警方自清自檢,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及北市警局督察室、內湖分局兵分8路搜索,約談劉、孔、曾、謝4名警察到案,檢方訊後為劉宗仁涉嫌洩密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
被懷疑洩密的劉宗仁,曾任內湖分局偵查隊長,去年2月才由刑事局偵查第四大隊隊長,調升花蓮縣警局刑大大隊長。
北檢表示,本案是警政署、北市警局、內湖分局自檢自清,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方發現,曾任職內湖分局偵查隊長的劉員,涉嫌將偵查中祕密資料洩漏給女性友人,涉嫌洩密,另內湖分局孔姓員警、東湖所曾姓員警、內湖所謝姓員警則涉嫌將共同熟識友人的2張違規停車罰單銷單,涉嫌毀損公文書罪,不排除涉嫌圖利罪。
北檢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警政署督察室、北市警局督察室、內湖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劉姓警官、孔姓、曾姓、謝姓員警4人住居所及辦公位置共8處所。並通知4人到案說明。全案朝《刑法》洩密、毀損公文書罪方向偵辦。
內湖分局表示,分局員警109年間處理交通違規罰單案,疑涉不法,5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政署及內湖分局督察室、內湖分局執行同步搜索。
內湖分局說,本案初步了解為個案員警不法行為,分局將配合檢察署檢察官指揮積極偵辦,並秉持不庇縱、不掩飾,勇於面對問題之態度,依法究辦,以維風紀。
2026/05/05 19:1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500423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