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領200萬股息還能退稅!專家曝真相:「錯過1時間」一毛都拿不回

5月報稅季將至,股利、ETF配息要不要報稅?理財專家廖嘉紅指出,許多人誤以為「沒有繳稅就不用報稅」,實際上這種觀念恐讓自己每年少領數萬元的退稅金,並直言,股利所得未申報,恐錯失「股利抵稅」與「退稅權益」。

理財專家廖嘉紅近日在臉書粉專「R姐 廖嘉紅-財富傳承設計」發文指出,許多人誤以為「沒有繳稅就不用報稅」,實際上這種觀念恐讓自己每年少領數萬元的退稅金。

廖嘉紅分享,一名長期投資股票的朋友,因多以現金往來、缺乏扣繳憑單,過去多年選擇不申報所得稅,認為未達課稅門檻就無須處理。直到後來得知「股利其實可以退稅」,重新計算後才驚覺,自己多年來領取的股利從未申報,等同放棄原本可拿回的退稅款。儘管他事後補申報,卻被國稅局告知僅能追回近5年的退稅,超過期限的部分已無法領回,讓他無奈嘆「原來我不是沒繳稅,我是把錢留在國稅局」。

事實上,過去也曾有類似案例,2025年台南一名醫師賴建宏透過社群分享自身經驗指出,他投入約1400萬元配置ETF,全年領取約202萬元配息,原以為須繳納不少稅款,未料最終申報結果不僅免繳稅,還獲得約2萬多元退稅,令他相當意外。

賴建宏進一步說明,他當時持有650張ETF(00918),領到的202萬元配息中,實際列為需課稅的股利僅約25萬5000元,該部分另需負擔約2.11%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金額約5400元;而整體股利所得則適用抵稅機制,最終可退稅約2萬1663元。他指出,關鍵在於各檔ETF配息結構不同,股利占比高低將直接影響稅負結果。

賴建宏也整理ETF配息的課稅原則指出,若配息來源屬於「境內金融業利息所得」或「股利、盈餘所得」,通常需納入課稅;但若來自「國內財產交易所得」、「資本公積」或「收益平準金」,則不列入課稅範圍,提醒投資人須釐清配息來源。

廖嘉紅提醒,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退稅請求權的時效為5年,超過期限即使補報也無法退稅。因此,民眾在報稅時,不應只關注是否需要繳稅,更要留意自己是否錯失可退還的金額。

廖嘉紅進一步說明,股利課稅方式分為「合併課稅」與「分離課稅」兩種制度,選擇不同可能影響稅負甚鉅。合併課稅可享8.5%的稅額抵減(上限8萬元),而分離課稅則採單一28%稅率,關鍵在於個人所得級距。若選錯制度,可能導致多繳稅款。

此外,針對近年熱門的ETF配息,廖嘉紅也提醒,是否能退稅並非取決於ETF本身,而是配息內容。若屬於股利所得,通常可適用抵稅;但若為利息(如債券型ETF)或收益平準金,則不具退稅資格。她強調,「不是所有配息都叫股利」,民眾應釐清配息性質,避免誤判。

廖嘉紅指出,許多退休族或以現金收入為主的投資人,常因自認所得偏低而未申報,卻忽略股利抵稅可能帶來的現金退還。她呼籲,報稅不只是義務,更關係自身權益,若未申報,等同放棄可領回的資金。

廖嘉紅觀察指出,多數人問題並非稅負過高,而是不了解制度內容。唯有釐清收入結構與課稅方式,才能真正掌握自身財務權益,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損失應得的退稅金。

2026/04/29 13:5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9716&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