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尹錫悅妨害拘留、濫權等案二審宣判 刑期提高了

此前一審法院認定針對尹錫悅的多項指控成立,於1月16日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韓聯社報導,尹錫悅去年1月動員總統警衛處職員妨害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執行拘留令,涉嫌動用特殊手段妨害執行公務罪;僅招集部分國務委員舉行國務會議討論緊急戒嚴事宜,涉嫌濫用職權;在戒嚴解除後補制相關文件,試圖為實施戒嚴提供正當依據,隨後又予以銷毀,涉嫌偽造公文。

一審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但負責調查內亂案的獨立檢察組(獨檢組)在本月6日進行的二審結案庭審中給出有期徒刑10年的量刑建議。(中央社首爾29日電)

2026/04/2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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