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東斌是典型「官三代」,為前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費孝通之孫。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屬「副國級」職務。費東斌涉嫌受賄案,近日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微信公眾號)
據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27日通報,大陸交通運輸部原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原黨組書記兼局長費東斌涉嫌受賄案,近日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官方去年曾通報,費東斌「結交政治騙子」、「貪婪無度」,並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工具。
最高檢指出,費東斌涉嫌受賄一案,由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費東斌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費東斌利用擔任北京鐵路局黨委常委、常務副局長,濟南鐵路局黨委常委、常務副局長,呼和浩特鐵路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市長,河南省副省長、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已依法告知費東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意見。
公開資料顯示,費東斌今年56歲,長期任職鐵路系統,曾任瀋陽鐵路局總工程師、副局長,青藏鐵路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北京鐵路局常務副局長,濟南鐵路局常務副局長,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等職。之後轉任地方,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烏蘭察布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
2021年4月,費東斌出任河南省副省長,同年10月任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2022年9月任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黨組書記,2022年10月任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局長兼黨組書記。
2025年6月,費東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2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費東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通報指其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出,費東斌喪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識淡漠,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並稱其「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6/04/27 14:1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946696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