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與商業法院27日針對台積電內鬼案一審宣判,判處主嫌、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10年有期徒刑,共犯吳秉駿等人被判刑2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法院也裁定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法規中對該員之監督義務,應執行罰金新台幣共1億5000萬元。對此,東京威力科創表示,對於未能充分履行對該前員工之監督義務一事,公司以極為嚴肅的態度看待,也強調此次調查及判決結果均未認定Tokyo Electron及台灣子公司存在組織性介入或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
台積內鬼案!東京威力遭重罰 公司回應了東京威力科創今(27)日發布聲明指出,關於本公司台灣子公司一名前員工涉及客戶機密資訊之事件,該事件已於2025年12月3日發布之新聞稿〈關於台灣子公司遭起訴之通知〉中說明。今日,台灣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違反台灣《國家安全法》及相關法規中之監督義務,判處罰金新台幣1億5000萬元(其中包含支付受影響客戶新台幣1億元,以及向台灣政府繳納新台幣5000萬元為前提,並給予緩刑3年)。
東京威力科創強調,本公司將法令遵循及倫理規範之落實視為最重要之經營原則,並不容許任何違反上述原則之行為,對於法院認定台灣子公司未能充分履行監督義務一事,本公司以最嚴肅態度看待,並將進一步強化資訊管理系統及相關措施。
此外,本公司重申,本案調查及判決結果均未認定Tokyo Electron或其台灣子公司存在任何組織性介入,亦未發現相關機密資訊外流情事。公司並已與相關客戶協商,就營業秘密與機密資訊之保護及共享原則達成強化共識,因此本事件對本公司財務表現並無影響。
東京威力科創表示,未來將持續致力於提升企業價值,並回應所有利害關係人之期待。
2026/04/27 17:4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885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