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元百貨列為古蹟後,外觀及內裝等都要盡可能地回覆原貌。圖/台北市立文獻館提供
興建於日治1930年代的台北市菊元百貨,今經過文資審議,成功申報為直轄市定古蹟。不過,文資委員提到原先歷史建築身份所提送的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是否要重新修改等。文化局表示,以提送的該計畫為基礎,以古蹟方式再利用恢復,後續送文資續審。
文資委員劉宗德問到,菊元百貨在歷史建築期間,有提送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目前仍在審議案中,他對於計畫內容就認為,目前立面的整修費用只有300萬元,但現在已有玻璃帷幕,光是拿下來的工程費就不只這些。同時,樓梯的恢復,計畫僅一到三樓,為什麼不是全棟都要恢復?
劉宗德說,提升為古蹟之後,上述以歷史建築提送的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是否還是維持原樣?
負責的國泰建設表示,總計畫編列是3億多元,300萬元是目前兩層樓仍在租賃,會有做防漏水修繕,所以初步會和承租人訂契約,「古蹟修復會再經過文化局審議,並採漸進式。」
建築師事務所表示,由於歷史建築提送的修復及再利用計畫還沒有通過核定,是古蹟的話就會依照程序,可能是暫停歷建的修復計畫,再以古蹟方式修復及再利用。「一定會經過審查,尊重委員的審查。」
文化資產科長林舒華說明,不管是古蹟、歷史建築的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相關的章節有些都一樣,只是在古蹟或後續再利用,以及這次菊元百貨也有擴大範圍,因此只要再做些調整後再送案。
至於送案期限部分?林舒華說明,法規沒有要求期限,不過,國泰建設在歷史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針對古蹟部分會將相關古蹟規畫再續審。古蹟修復利用原則是原形貌、原工法,就是必須朝這方向處理,所以菊元百貨現有的玻璃帷幕需要拆除,甚至是以前的流籠,都要提送修復由委員審核。
2026/04/27 12:5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6678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