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香港嚴控另類煙旅各也會重罰 港官稱已在各口岸大力宣傳

香港衛生署長林文健。(中通社資料照)

香港四月三十日起實施嚴格的另類煙草產品管控措施,公眾地方一旦發現「管有」,即行重罰甚至可能入獄。因管控涵括外來旅客在內,因應五月一日大陸小長假可能大批陸客來港,港府衛生署長說港府已跨部門合作,在各口岸推出大型宣傳。

香港政府去年底通過《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今年四月三十日起禁止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等,不論有否吸食也屬違法,定額罰款三千港元,如事主故意妨礙執法人員執行職務及未能出示身分證,控煙酒辦督察可能會以傳票形式檢控,最高可罰一萬港元;超於數量屬「增責因素」可被檢控,最高可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港府衛生署長林文健星期天說,香港衛生署已與跨部門合作向旅客介紹新措施,包括在各口岸推出大型宣傳、由旅監局及旅發局向業界發放資訊,相信旅客不會因為未吸另類煙而不旅遊,又說港府預計大陸五一黃金周期間旅客來港情況「火熱」,不認為新措施對旅客訪港有特別影響。

林文健強調,另類煙對人體危害大,吸食人士比無吸食人士的中風比率高出三成;而另類煙內亦可能加入毒品等。按照外國經驗,不少年青人會由吸食加煙熱轉為吸食傳統煙,故要及早杜絕,否則以往的控煙成效將付諸流水。當局會繼續多管齊下,透過多媒體推廣吸食另類煙的禍害,同時會加強戒煙輔導服務等。

香港衛生署早前公布執法安排時說,香港控煙酒辦會派便衣巡查,倘發現有人違例會即時發告票,不作警告,亦將到黑點巡查,會以目測為執法基礎,看到有人公眾地方持電子煙,會視作有足夠證據發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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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9:3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946552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