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蔡姓男子因不滿家住三民區某大樓5樓的余姓女鄰居飼養德國牧羊犬,控訴犬隻日夜狂吠、跑跳,導致他精神衰弱,甚至得在家戴降噪耳機生活。蔡男氣得先花13萬做隔音工程,再一狀告上法院,連同精神慰撫金共求償133萬餘元。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蔡男提出的檢舉證據不具法律效力,判他敗訴。
判決指出,蔡男主張從2020年起,余姓婦人一家五口搬入5樓後,噩夢隨之而來,他指控余家飼養的德國牧羊犬經常發出淒厲吠叫,加上小孩跑跳、重物墜落聲,嚴重影響他與子女的睡眠與課業,自己在家甚至要配戴專業降噪耳機才能生活,最後受不了噪音折磨,自費13萬元加裝隔音窗,甚至被迫帶著妻兒「逃離」住處,到外地租屋避難,蔡男因此向法院提起排除侵害訴訟,強硬要求余女必須在5樓加裝隔音工程,並連帶賠償120萬精神慰撫金及隔音費,總計求償高達133萬餘元。
面對鄰居指控,余女表示大樓屋齡已超過30年,隔音效果本來就差,家中3名小孩的生活聲響難免,並非惡意滋擾,余女反指蔡男對聲音過度敏感,常因細微聲響就持重物敲擊天花板「報復」,甚至對著逃生梯破口大罵嚇壞小孩,針對愛犬問題,余女強調已盡力配合,不僅購買嘴套防止吠叫,管委會與轄區警方多次到場現勘,也都沒有發現持續性吠叫的情況。她更質疑大樓內本就住有多隻大型犬,加上戶外野狗吠叫,蔡男不能把帳全都算在她頭上。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蔡男雖然提供上百段錄影及手機APP測得最高107分貝的截圖,但根據噪音管制標準,噪音量測必須使用符合國際電工協會標準的專業噪音計,且感應器高度需在1.2公尺至1.5公尺之間,蔡男單憑手機App測量,程序與儀器都不合規,數據難以採信。
法官審酌,蔡男提供的影片多是在室外、陽台或樓梯間拍攝,並非在自己屋內,難以證明噪音已經達到超過一般人忍受範圍的程度。加上警方在2020年到2023年間多次接獲報案,現場紀錄多顯示「未發現狗叫」,且余女過去從未受到環保局處分,因此認定蔡男舉證不足,判決5樓住戶不必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2026/04/26 09:4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8148&utm_campaign=viewallnews






